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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标准化引领平台经济规范创新发展

2022-08-15 14:33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沈世坚

沈世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全国首个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省级地方标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率先以标准化引领平台经济规范创新发展。

这个于8月5日起在浙江全省实施的标准,为平台企业在公平竞争领域设置了“红绿灯”,有利于平台企业在明确合规预期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增加就业等方面的潜能和作用。

 

坚持目标导向出“实招”

 

制定发布《规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20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浙江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要强化反垄断、推进公平竞争集成改革,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创新发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省级地方标准,有助于压实平台企业竞争合规主体责任,为平台企业在公平竞争领域设置“红绿灯”,在整体推进公平竞争、监管创新和推动企业竞争力提升上走在前列,依法规范和引导平台资本健康发展。

制定发布《规范》是推动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浙江是平台经济大省,是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的重要发源地。目前全省共有各类网络交易平台310个,平台上经营者数量超过1100万家,占全国总量的近半数,服务全球消费者达9.6亿人;2021年,浙江省电商平台网络交易额达9万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全省新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网店113万家,平台上浙江网店的交易额超过2.3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二。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省级地方标准,有利于我省平台企业在明确合规预期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增加就业等方面的潜能和作用,提升自身竞争力,保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制定发布《规范》是落实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推动平台经济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已授权并同意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当前,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尚处于空白。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省级地方标准,将有助于引导互联网行业共同培育和倡导公平竞争文化,促进平台经济治理机制创新,为全国实施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提供经验和探索。

  

坚持问题导向出“狠招”

  

《规范》以互联网平台企业“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算法滥用、强制“二选一”、资本无序扩张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为研究对象,以发挥平台企业竞争合规主体责任为出发点,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两个角度,全面梳理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相关风险,明确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举措。

在适用范围方面,《规范》适用于各类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竞争合规管理活动分类,并根据连接对象和主要功能,将互联网平台分为网络销售类、生活服务类、社交娱乐类、信息资讯类、金融服务类、计算应用类等六类平台。

在基本要求方面,《规范》要求平台企业应依据竞争法相关规定和自身实际,建立竞争合规管理体系;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平台功能、商业模式和主要风险来源,建立覆盖平台企业各业务领域、部门、分支机构的竞争合规管理制度、竞争合规职责分工和违规问责制度、竞争合规承诺制度、竞争合规风险识别和审核机制等。

在组织管理方面,《规范》明确平台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员工数量等设置专门的竞争合规管理机构;尚不具备条件设立专门竞争合规管理机构的,由法务、风险防控等部门履行竞争合规管理职责,配备竞争合规专员。明确平台企业最高管理者、中高层管理者、竞争合规管理机构和全体员工的竞争合规管理职责。

在风险管理方面,《规范》梳理互联网平台企业常见的垄断协议行为风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风险、经营者集中行为风险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风险等四类风险,并对此四类风险的识别、评估、提醒、控制和处置作出具体规定。

为保障竞争合规管理有序开展,《规范》对平台企业培育竞争合规文化、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竞争合规管理队伍、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培训机制、竞争合规咨询机制、竞争合规考核机制、内部竞争合规举报机制以及开展竞争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规范》还要求平台企业应对竞争合规管理活动及其绩效进行检查与评价,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持续更新和完善竞争合规管理体系。

 

坚持效果导向出“硬招”

  

《规范》的施行,将有力促进浙江平台经济规范创新发展,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明确“合规预期”,构建健康平台生态环境。《规范》在总结浙江省2021年“平台经济创新监管的浙江实践”重大成果基础上,规定了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的组织管理、风险管理、保障措施、评价与改进等方面技术要求,将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合规预期,规范和引导平台资本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及平台经济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领域公平竞争秩序,构建健康平台生态环境,促进平台跨界融通发展。

促进“企业自治”,提升合规企业竞争实力。《规范》通过引导平台企业自发开展竞争合规承诺、合规管理、合规风险识别、合规运行与合规保障等管理活动,在企业日常管理和运营中全链条融入公平竞争理念,将形成平台企业自治管理的长期行动自觉,促进平台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提升企业竞争力。

强化“协同共享”,形成多元监管治理格局。《规范》明确了平台企业竞争合规风险行为,为政府提供了事前监管依据,将有效降低政府部门事后调查处罚带来的行政成本,同时为广大消费者、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主体开展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监督提供了参照,将推动构建平台经济资源共享、多元监管的新格局。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将《规范》落到实处。

开展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辅导。结合有关平台企业竞争合规风险,对我省平台企业集中组织开展反垄断合规辅导,督促平台企业全面落实经营者集中依法申报义务,建立健全竞争合规管理机构和体系,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培育竞争合规标杆企业。督促和引导平台企业健全竞争合规管理体系,对照省级地方标准,培育一批竞争合规标杆企业,促进我省平台企业在更高水平竞争中脱颖而出。

建立竞争合规激励机制。通过减少监管频次或者从轻、减轻处罚等措施,鼓励企业建立竞争合规体系、认真遵守并执行标准,充分发挥竞争合规在《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中的预防功能,推动标准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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