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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2020年第十九期
擦亮促进“两个健康”的金字招牌
——《关于加强新时代浙江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0-11-05 16:17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受访   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陈 浩

采访   今日浙江记者  今 哲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我省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浙江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本刊记者专访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陈浩,就《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贯彻中央精神

体现浙江特色

  

我省印发出台《实施意见》是基于怎样的考虑,具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份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文件,是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基本经验,并着眼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的新任务新要求作出系统的谋划部署。意见出台后,省委统战部在抓好文件学习宣传贯彻的同时,牵头起草我省实施意见。主要是以下方面考虑:

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有不少与时俱进的创新亮点,比如,贯穿一条主线,强调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突出一项主业,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首要任务,提出要巩固扩大政治共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大思想引导力度、倡导争做“四个典范”;明确工作范围,提出统战工作要面向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抓好政治安排,政策体系稳中求进,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突出一个重点,加强党员民营企业家教育管理,对民营企业家入党和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等作了要求;搭建一个载体,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理顺一个关系,把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作为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坚持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主题,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等。这些亮点在《关于加强新时代浙江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都予以保留和强调重申。

全面体现浙江特色。《实施意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一方面体现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另一方面紧贴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现状,突出“浙江味”。一是提出扛起“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和“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强化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突出了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与新时代浙商精神,开展“浙商永远跟党走”系列活动。二是重视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三是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服务”活动和“五个一百”服务企业活动,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雄鹰行动”“雏鹰行动”“凤凰行动”等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举措。

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实施意见》把我省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创新和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落实下去、推广起来。一是强调支持温州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宁波健全完善亲清政商关系体系,推广“亲清健康指数”综合评价、亲清家园建设等经验做法。二是强调继续办好世界浙商大会,团结、引领、凝聚全球浙商,为发展浙江作出贡献。三是将我省近年来联系服务民营企业行之有效的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定期沟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列席经济工作会议、邀请优秀在外商会会长代表列席各地人大政协有关会议、党政负责人联系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等工作机制写入文件,作为下一步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的固定做法。

  

创新自选动作

继续走在前列

  

立足我省实际,《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贯彻“走在前列”要求,着眼我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发展,提出一些具备创新性、突破性和刚性的要求,作为我省的自选动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在思想和舆论引导方面,提出要定期举办浙江民营经济新闻发布会,传递浙商声音,讲好浙商故事,宣传浙商典型;组建重点企业舆情员队伍,及时掌握和妥善应对重大涉企舆情。

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方面,提出实施“品质浙商提升工程”,推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培养“十百千”工程,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和人才库等具体工作措施。

在新生代企业家培养方面,提出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由省委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新生代企业家教育培养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合力支持新生代企业家创业创新发展。

在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更好履职尽责方面,中央统战部指出,浙江省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浙江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工作也处于全国前列;浙商和浙企是金字招牌,也是宝贵财富,既是浙江做好“两个健康”工作的根基,也是资源优势所在,要求浙江在民营经济统战和工商联工作上步子再大一些,不断为全国提供更多的浙江经验和浙江样本。为此,《实施意见》对我省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参政议政职责作了明确,提出要加强履职教育、提高议政能力、完善退出机制等要求。

在创新政企沟通协商形式方面,提出了开展“第三方”评估民主监督、联动举办各种形式的“亲清直通车”活动等措施。

在推进工商联改革发展方面,提出加快推进“数字工商联”“民营经济人士之家”建设,创新服务、培训和维权平台载体,与有关经济部门联合建立共享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工作整体效能。

在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方面,明确了各级党委要依托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统筹推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明确了党委统战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以及工商联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强调要将有关工作纳入年度统一战线工作考核。

 

狠抓学习贯彻

确保落细落实

 

下一步,我省如何深入推进《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 《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出台后,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就贯彻落实工作及时作出了部署,《实施意见》中对相关工作任务已经作了具体的分工。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全力开好全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加强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的调研指导,对我省典型做好及时总结推广,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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