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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体育现代化先行省
——《关于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解读

——《关于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1-12-31 11:18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沈体

沈 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精神,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体育强省建设八大行动。

 

编制原则

 

为了充分体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要求,加快推动体育强省建设,促进浙江体育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编制重点把握四大原则: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精神。《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对标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关于加快体育强国建设的要求,深入谋划推动浙江体育事业发展。

对标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体育强国建设纲要》部署。《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确定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国“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35年建成“体育强国”。《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分2025年、2035年两个节点,谋划推进体育强省建设。

对标省委、省政府“重要窗口”建设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体育强省建设,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对加快体育事业发展作出了浓墨重彩的部署;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体育强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紧做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工作”,并且将“努力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列为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充分体现了为民、务实办体育和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目标导向。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对体育强省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实施意见》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对标满足人民群众健身新需求。围绕让人民群众有地方健身、方便健身,《实施意见》突出构建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让体育成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一环。

 

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首次从体育的八大领域谋篇布局,提出了体育强省建设的主要目标与具体内容,主要体现3方面特点。

体现战略引领。《实施意见》定位为落实国家《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指导我省未来5—15年体育发展的总纲,重点在于定方向、定目标、定战略,更加注重理念思路、重大战略,一些具体指标和工作任务将放在体育发展五年规划中。特别是在《浙江省体育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今后5年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确保《实施意见》第一个五年开好局、起好步。

注重系统集成。对标“重要窗口”建设新定位,对标“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新目标,《实施意见》以系统集成的理念,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战略任务,全面推动我省体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各领域、各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突出改革牵引。《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数字化改革引领撬动,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加快体育基层治理体系改革,争当全国体育改革的开路先锋。

 

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建设体育强省的战略目标,对标体育发展先进国家和地区,主动对接和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着眼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设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目标,不断提升我省体育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水平。

——到 2025年,基本建成体育强省。基本形成全覆盖、均等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5%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4.5%以上。青少年身体素养显著提升,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降低5%。竞技体育项目布局优化,综合实力和对国家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赛事体系健全,基本建成体育赛事强省。体育产业总产出达到5000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以上。体育文化全面普及,体育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不断完善,体育治理体系更加科学,数字体育建设加快,体育整体智治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建成现代化体育强省。形成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0%,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我省运动员在国际大赛上对国家的贡献率明显提升。形成现代化赛事体系,建成体育赛事强省。体育产业总产出突破1万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以上,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体育文化和体育精神成为激励浙江儿女创新创业新动能。建成体育人才强省。体育改革持续深化,建成整体智治的现代化体育治理体系。

 

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建设体育强省的战略目标,提出实施八大行动。

实施全民健身服务惠民行动。包括全面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提供科学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等。

实施竞技体育实力提升行动。包括创新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科学布局竞技体育项目、优化竞技体育训练体系等。

实施体育赛事提质赋能行动。包括着力构建完善的赛事体系、着力打造顶级品牌赛事、着力培育职业体育赛事等。

实施体育产业倍增提效行动。包括打造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创新体育产业发展平台、强化体育市场主体培育等。

实施体育文化培育繁荣行动。包括大力弘扬体育精神、传承优秀体育文化、加强体育文化传播等。

实施体育改革争先创优行动。包括加快体育数字化改革、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等。

实施体育开放交流合作行动。包括努力提高浙江体育事业对国家的贡献度、加快推进长三角体育一体化、拓展体育领域国际合作等。

实施体育人才强基领航行动。包括提升竞技体育人才能级、扩大社会体育人才规模、完善体育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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