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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启示 找准抓手 以人大之力助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陈金彪
2023-05-31 09:18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陈金彪

“千万工程”和“浦江经验”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作出的重大决策、创设的重大举措。在“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重要节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我省相关工作,对进一步传承发展宝贵经验、深化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出殷切期望。人大要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履职行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深刻把握“千万工程”“浦江经验”的实践启示


20年实践历程,集中体现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有五点启示尤其要总结传承好、掌握运用好。

必须坚定不移走好总书记指引的道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为我们量身定制了“八八战略”的总纲,“千万工程”和“浦江经验”是这一战略的重要实践成果。必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循序渐进深化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使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路子在浙江越走越宽广。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千万工程”回应人民群众现实需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浦江经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聚力基层一线,主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体现了鲜明的人民立场、深厚的为民情怀。

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生态、发展和治理、发展和安全等关系,一体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统筹推进党政主导、多元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实现了发展观念、工作模式、治理格局的迭代升级。

必须力行民主法治。广泛发动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充分汇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群策群力化解问题、推进发展。树立法治思维,用好法治方式,贯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

必须突出党建强基固本。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抓直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激发各级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不断提升乡村发展和基层治理的质量水平。


找准新时代深化提升的突破抓手


深入实施“千万工程”,传承发展“浦江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我们要总结实践经验,抓住重点关键,创新思路举措,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两项工作走深走实。

产业是基础。深化开展农业“双强”行动,实施乡村产业“十业万亿”培育工程,培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创意等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夯实基层治理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支撑。

城乡融合是路径。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均衡可及、优质共享,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促进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生态是底色。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保护,高标准实施农村“三大革命”,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充分展现乡村发展和基层社会的蓬勃生机。

文化是灵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准化体系化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农村文化礼堂三级阵地建设,组织更多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历史文化村落以及和合文化的挖掘保护,让文化在基层热起来、活起来。

改革是动力。持续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联动推进农村“三块地”配套改革,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探索建立人地钱挂钩、以人定地、钱随人走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大治理格局。

人才是关键。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实施乡村绿领人才培育计划,加大本土人才、专业人才选育管用的力度,深入实施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两进两回”行动,强化人才等资源要素下乡的制度保障,提升乡村发展和基层治理的活力。

法治是保障。大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激发人民群众投身发展和治理的创新创造。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

共富是目标。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紧扣经济高质量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先行示范,谋划实施系列任务举措,打造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的工作成果。

党建是统领。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责任体系和工作链条,强化绩效考核和评价激励,锻造勤廉担当的干部队伍。


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中展现人大担当


全省各级人大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高质量高水平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深入实施“千万工程”,践行发展“浦江经验”作出积极贡献。

强化立法引领保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决策有机衔接,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深入研究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的法治需求,编制实施新一届立法调研项目库,统筹法规项目、找准立法切口、强化制度创设,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加紧实施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国土空间规划、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综合治理等立法,依法作出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农村“三位一体”(生产、供销、信用)改革等相关决定,更好运用法治手段规范主体职责边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统筹推进发展和治理。

强化监督推动落实。围绕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在“三农”发展、生态环保、城市管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谋划开展系列履职项目,提升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扣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深化推进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监督,精心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双强”、湿地保护等监督检查,推动中心任务落实落地和法律法规有效执行。

强化代表主体作用。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深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常态联系,精心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助推三个“一号工程”等主题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关切。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迭代推进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法定阵地建设,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汇聚起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乡镇街道人大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在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精神,以筹备召开全省基层人大工作座谈会为契机,系统谋划、深化推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要在平台拓展、制度提升、数字赋能上下功夫,指导开好乡镇人代会,规范街道居民议事制度,用好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等载体,进一步担负起基层人大主责,拓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主渠道,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巩固代表联络站主阵地,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浙江实践不断彰显生机活力,服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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