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富先行答卷展示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图景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3周年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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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浙江记者 马跃明 岑文华 沈佳薇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 这是高瞻远瞩的重大部署:20多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以马克思主义战略家的远见卓识,作出“八八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引领浙江率先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浙江成为全国城乡和区域差距最小、发展比较均衡协调的省份之一。 这是先行示范的光荣使命: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印发,赋予浙江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的特殊使命。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期间,再次嘱托浙江“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 3年来,浙江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系统谋划探索实践,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共同富裕之路,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向好,“三大差距”持续缩小,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持续加强,共同富裕理念机制持续深化,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 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3周年之际,浙江省委于6月21日主办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论坛,总结浙江实践、研讨共性问题、谋划先行之策。省委书记易炼红说,浙江将牢记嘱托、砥砺奋进,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统筹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十项重大工程”,着力夯实共富物质“之基”,缩小城乡区域“之差”,答好为民惠民“之问”,展现文明和谐“之美”,努力打造更多群众可感可及、全国可学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浙江共同富裕先行的崭新答卷,生动展示中国式现代化的美好图景。 ●扛起先行探路“之责” 描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奋斗图景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9月在浙江考察时强调 从夯基垒土、扎实开局到重点突破、整体起势……3年来,浙江立足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构筑的基础优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以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基本路径,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共同富裕之路。 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工作体系—— 成立由省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组建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共同富裕示范区咨询委,建立示范区建设推进例会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及目标清单、任务清单,压茬推进各项工作。 构建“省域示范+共富指标”目标体系——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四率先三美”总体目标和“七个先行示范”实施路径。聚焦“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和“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两个时间节点构建指标目标体系。 构建“国家支持+浙江探索”政策体系—— 浙江争取国家层面政策保障和改革授权,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出台64个专项政策(合作协议)、授权浙江开展100余个国家改革试点。颁布《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出台《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等220余个专项配套政策,初步形成“共性+个性”的共同富裕政策工具箱。 构建“评估督导+群众满意”评价体系—— 浙江每年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年度工作督查,常态化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年度评估,迭代优化工作重点。创新构建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2023年群众满意度指数达85.92,较2022年、2021年连年提高。 3年先行探路,一批有实效、好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在浙江持续涌现。三批共93个共富试点加快探索,“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改革氛围不断浓厚。全省层面评选出健全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等22条典型案例和182个实践案例,“千万工程”、亩均论英雄、为民办实事20年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等21条典型经验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向全国推广。 ●夯实共富物质“之基” 描绘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共享有机统一的富裕图景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8月17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时强调 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3年来,浙江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深入实施“十项重大工程”,推动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为共同富裕夯基固本。 创新动能持续激发—— 浙江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强省建设,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今年以来,省委部署推进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加快汇聚。 创新策源地建设实现突破。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实现零的突破,省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实现“双十”体系化布局。 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推动“315”科技创新体系与“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高效融合,驱动新质生产力加速汇聚。2023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9867亿元,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80.6%,产业数字化指数连续4年位居全国第一。 企业创新能力取得新成效。浙江累计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24万家,居全国第三位。企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研发机构、承担的科技项目、授权专利均占全省80%以上。 2023年,浙江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预计达3.15%,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四位,企业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三。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浙江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牵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全力攻坚13项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扎实推进12项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引领撬动各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创改开”新动能、打开“稳进立”新局面。 全省域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深入推进“两个健康”集成改革,持续推动企业减负降本,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浙江全面优化政务、法治、市场、经济生态、人文五大环境,奋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浙江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 民营经济“金名片”更加闪亮。2023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2条政策措施,率先发布“两个健康”评价体系省级地方标准,民营经济发展动能持续强劲。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在册经营主体达1065万户。 开放水平稳步提升—— 浙江以“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引领高水平开放,“走出去”“引进来”双向发力,构建全方位全要素、高能级高效率双循环,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全省进出口总额4.9万亿元,其中出口3.57万亿元,占全国份额升至第二;进口1.33万亿元,首次跻身全国前五,外贸贡献率居全国首位。 提升开放平台。依托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打造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自贸试验区探索形成制度创新成果累计477项,其中149项全国首创。成功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浙洽会、第二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大展会,浙江在数贸会现场签约项目32个,总签约金额1558.5亿元。 打开开放通道。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2023年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2.55万亿元,对全省进出口增长贡献率达89.5%。宁波舟山港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提升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功能。中欧班列发运量位居全国前列,辐射欧亚大陆50多个国家和160多个城市。 优化开放环境。出台实施《关于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若干意见》,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持续推进“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开展“丝路领航”行动,大力推进商务人员出入境便利化,打响“浙是你的家”外资企业服务品牌。2023年,浙江省实际使用外资202.3亿美元,位居全国第四。 2023年,浙江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超8万亿元、增长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3830元,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缩小城乡区域“之差” 描绘全域一体、全面提升、全民富裕的均衡图景 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 3年来,浙江聚焦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着力攻坚、精准施策,持续打造省域一体化发展格局,深化推进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探索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均衡性不断增强。 缩小收入差距—— 浙江以“扩中”“提低”改革为切口,探索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加快推动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 完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打响“就业创业在浙江”品牌。推进人力资源大市场建设,完善零工市场服务体系,推广“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场景,开展稳企拓岗增就业专项行动。今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61.5万人,同比增长1.3%,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4.5%。 推进农民农村“扩中”“提低”。制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若干意见》,优化低收入农户防返贫监测机制,实施“一户一策”精准帮扶。2023年,261个省级驻村工作组共帮助结对村落实项目404个,累计走访低收入农户423万余户次,返贫风险及时消除率100%;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1440元,3年平均增长14.26%。 不断增强居民增收能力。开展百万家庭奔富行动,深入推进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制定涵盖900个职业的浙派工匠目录,健全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全方位、全链条培育体系,让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增技又增收。3年累计开展技能培训720多万人次。 缩小城乡差距—— “千万工程”塑就万千美丽乡村。全省所有村庄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农房和庭院全面整治,新时代美丽乡村覆盖率在90%以上。一个个美丽乡村示范县、示范乡镇、风景线、特色精品村和美丽庭院,绘出“绿不断线、景不断链、移村换景、村村见景”的城乡共同富裕新景。 乡村振兴造福万千农民群众。浙江纵深推进强村富民集成改革,联动打好“市场化改革+集体经济”“标准地改革+农业双强”“宅基地改革+乡村建设”“数字化改革+强村富民”组合拳,打造党建联建实践案例8200多个,建成“共富工坊”超万家。在浙江,“村咖”、民宿成为乡村经济新增量,“共富果”、区域品牌成为农民致富新路径。2023年,全省乡村特色产业总产值超2800亿元,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56%。 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深化。浙江大力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深化实施“千万工程”,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首创“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指标体系,打造“浙里新市民”应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价值感和归属感大大增强。 缩小区域差距—— “山海共富”奏响强音。浙江高水平推进“山海协作”工程,深化新型帮扶共同体建设,迭代编制山区海岛县“一县一策”,推动海岛县做优“一岛一功能”。2023年,浙江山区海岛县地区生产总值全部突破百亿元,总量达8225亿元;山区26县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9730元,增长13.9%,增速比全省低收入农户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 省域一体化发展格局持续优化。浙江加快构建“一湾引领、四极辐射、山海互济、全域美丽”省域空间格局,持续推进大通道建设,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增强四大都市区集聚辐射功能,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2023年末,全省城镇化率达到74.2%,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等四市的城镇化率分别达到84.2%、79.9%、74.7%和70.4%,四大都市区主体地位和辐射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带动全省各地区高质量协调发展。 深化合作提升共富新高度。坚持“跳出浙江发展浙江”,浙江加速融入长三角地区合作,在产业协同创新、区域城乡融合、居民就业增收等领域形成共富标志性成果。2023年,长三角区域经济总量突破30万亿元大关,三省一市经济发展的互补性和协同性不断增强。 2023年,浙江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74997元、40311元,连续23年和39年居各省区首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缩小到1.86;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为1.56。今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倍差进一步缩至1.68。 2024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我们的村晚”开锣 ●答好为民惠民“之问” 描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幸福图景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让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成果真正可感可及、惠及百姓,3年来,浙江瞄准人民群众所忧、所急、所盼、所虑,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目前,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已超98%。 “为民办实事”行稳致远—— 在浙江,“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口号。浙江坚持每年公开征集民生实事项目、每年财政支出增量的2/3以上用于改善民生、每年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评价,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走深走实。 浙江省政府每年发布十方面民生实事,至今已20年。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完成率达134.04%,群众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好差评”1186万余人次,总体满意度达99.54%。 针对群众办事难问题,浙江坚持抓改革优服务,从“最多跑一次”改革到数字化改革再到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致力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浙里办”App汇聚“出生”“上学”等40多个部门联办“一件事”,集成驾驶证、健康医保卡等290余本高频电子证照,日均办件量突破4万件,平均减少材料67%、减少时间66%。 公共服务“七优享”扩面提质—— “幼有善育”提质增效。在全国率先建立“5+X”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启动普惠托育服务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截至2023年底,全省托育机构6390家,托位28.27万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增长到4.30个。 “学有优教”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县域教共体建设,累计组建教共体2782个,公办义务教育教共体覆盖率达99%。持续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整省试点,培育推广试点应用30项。 “老有康养”持续用力。发布浙江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首创“康养联合体”模式,城市社区照料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每万名老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增加到23.96人。 “病有良医”落地有声。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推动县域就诊率达91.3%,异地结算医疗机构开通率达89%,320项检查项目和116项检验项目实现互认共享。 “劳有所得”充分体现。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全省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增至32.6%。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的联动机制,2023年培育“以技提薪”示范企业193家,惠及职工430万人。 “住有宜居”提档升级。推动城乡危房治理,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从2020年的21.7%增至2023年的25.7%。 “弱有众扶”夯基固本。深化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目前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统筹、市域同标,人均月标准达1149元。 共富基本单元“多点开花”—— 以“小单元”撬动“大民生”,浙江推进建设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城乡风貌样板区三大基本“共富单元”。在城镇,“5分钟—15分钟公共服务圈”日益完善;在农村,“30分钟公共服务圈”“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城乡“一老一小”服务场景让老幼更幸福、朝夕都美好……一个个“小单元”串珠成链,筑起全域共富廊道。 如今,共富基本单元建设形成全域规划引领、示范项目推进、政策技术支撑、理念模式创新的工作路径,从“点上创建”迈向“全域推广”,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设施功能不断完善,大大提升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展现文明和谐“之美” 描绘人民精神生活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团结和睦的文明图景 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月28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一场场精彩纷呈的“文化走亲”活动,一轮轮循序推进的生态治理行动,一项项高效能社会治理机制……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征程中,浙江加快打造文明和谐美好家园,努力让百姓生活在实现物质富足的基础上,朝着精神富有、生态优美、社会和谐不断迈进。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高品质公共文化空间为生活添彩。深入实施百城万村文化惠民工程,建成杭州国家版本馆、之江文化中心等一批新时代文化地标,累计建成1.1万余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基本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五级全覆盖。 文化遗产绽放时代新韵。实施宋韵文化传世工程,推进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吴越文化、南孔文化、和合文化、阳明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品牌更加响亮,浙学文化内涵与时代精神交相辉映。 良好社会风尚蔚然成风。深化“浙江有礼”省域文明实践,全域践行“浙风十礼”、倡导“百行行百礼”,2023年全省“有礼指数”达92.8,成为首个全国文明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的省份。 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出台《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计划》,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和优美人居环境的期盼,不断强化优质生态环境产品供给,着力以绿色生态底色铺就共同富裕之路。 打好生态环境治理“组合拳”。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高水平建设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2023年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提高至97%,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测评全国第一,累计建成大花园示范县30个。 把“美丽生态”转化为“美丽经济”。浙江积极探索“守绿化金”“添绿增金”等转化模式,推动安吉县以“两片叶子”撬动小山村蝶变、淳安县通过一湖碧水的顶格保护引得凤凰来、“两山合作社”为碎片化生态资源赋能,让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 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加快构建—— 浙江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持续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和“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着力创造平安和谐稳定、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8.88%。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新起点上,浙江牢记嘱托、勇扛使命,在试点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认识和把握规律,扬优势、补短板、再突破、创特色,奋力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让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美好图景成为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