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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2020年第十七期
风清政廉好扬帆
——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浙江实践综述

2020-09-28 12:02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今哲 新闻 简也

今 哲  新 闻  简 也

 

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

厚望如山,催人奋进。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系统研究部署推动重要讲话精神在浙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思路举措,进一步动员全省党员干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一批与“重要窗口”相匹配、与中央纪委工作要求相符合、具有浙江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推动“清廉浙江”建设取得更新成效更大突破,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越性在浙江充分展现。


淳安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田间实地丈量

 

扛起“重要窗口”建设的纪检监察担当

 

浙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省,也是全国率先从省域层面提出清廉建设的省份。党的十九大以来,浙江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构建全面高效监督体系。2018年7月,率先在全国从省域层面提出“清廉浙江”建设;今年3月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为净化政治生态指明具体路线;充分释放巡视巡察“双剑合璧”的倍增效应,扎紧织密上下联动监督网;在乡镇(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基础上,又在村级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推动监察监督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大力推进权力公开规范高效;创新“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之责;重构派驻监督网络,增强派驻监督效能;深化“三项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截至目前,浙江高水平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省的各项改革任务,为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监督之路贡献了浙江素材,积累了“浙江经验”。

今年6月,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高标准、全方位、系统性立起了建设“重要窗口”的“四梁八柱”:从10个方面努力建设好“重要窗口”,加快形成13项具有中国气派和浙江辨识度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全面从严治党在“重要窗口”建设大局中更具独特作用,是“重要窗口”建设的重要保障。

重要保障,意味着更大担当。今年7月,省纪委省监委出台《关于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彰显纪检监察担当   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在浙江生动实践的意见》,提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使命担当,紧紧围绕“重要窗口”建设大局,当好推动者、保障者、展示者,力争到2022年,重点形成12项具有浙江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当好“重要窗口”建设的推动者,在监督执纪过程中,着力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

——当好“重要窗口”建设的保障者,把保障省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列入“监督清单”,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

——当好“重要窗口”建设的展示者,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在浙江的实践,为“重要窗口”建设增添亮丽底色。

《意见》提出的12项标志性成果,是省纪委省监委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有站位有担当有特色”要求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

以“浙江之窗”展示“中国之治”,以“浙江之答”回应“时代之问”,不断丰富“重要窗口”中的纪检监察元素,成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正在着力构建并不断完善。

凝聚工作合力。浙江创新“四责协同”机制,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联动起来,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强化贯通联动。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考核制度,补齐“一岗双责”短板,形成党委牵头主抓、党委书记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守土有责、纪委全程监督的履责链条。

层层压实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和改进专项检查、履责报告、述责述廉、约谈提醒等工作,推动责任从主要领导向班子成员传导、从党政机关向高校、国企拓展,从市县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村(社区)延伸,从上级单位向下属单位和基层党支部传递,实现全面覆盖、到底到边。

 

努力探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路径

 

近年来,浙江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动全面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打造一批与“重要窗口”相匹配、与中央纪委工作要求相符合、具有浙江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打下了基础,推动各类监督相互贯通、监督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全面充分转化。

——探索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的浙江路径

政治监督更加具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着力保障“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减税降费、扶贫惠农、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专项督查,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保障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落地见效。

日常监督更加到位。紧盯关键少数开展经常性督促提醒,约谈监督对象覆盖率达到100%;紧贴被监督地区和单位职责业务、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针对突出问题、突发事件开展专项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监督效果更加明显。今年以来,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668人次,同比上升8.5%,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9人。

——持续擦亮高标准落实“八项规定”的浙江名片

以“钉钉子”精神刹“四风”,严格落实省委“36条办法”、基层持续减负40条,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寸步不让,久久为功。

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细抓实。2019年4月,省委、省政府出台《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意见》,重点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评比创建过多过频等问题。针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浙江紧盯“关键少数”,深入开展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专项治理行动;紧盯重要节点,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重拳整治;坚决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省纪委省监委组建11个省委疫情防控巡回督导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90个县(市、区)走访督查。对监督中发现的533个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问责,专题通报,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90起,党纪政务处分876人。

厚植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全省各领域广泛开展清廉系列创建工作,将机关、村居、学校、医院、企业等清廉主体广泛动员起来,在社会各层面形成清廉自觉。各级机关不断深化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服务百姓的质效;各行政村完善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把住村级小微权力关口;医疗系统重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充分挖掘、弘扬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文化,700余万户家庭立家规家训。建成应用“531X”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大力培育信用文化,浙江信用质量位列全国前列。同时不断挖掘提炼清廉元素,开展清廉艺术作品创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崇廉倡廉促廉之风在浙江大地盛行。

——争当“三不”一体推进的省域样本

作为全国最早探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省份,浙江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使广大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为“重要窗口”建设打下良好的政治生态基础。截至今年8月,全省立案数和党纪政务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0.8%和9.7%。目前浙江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百名红通人员”已追回5人,力争早日清零。

高压惩治腐败的同时,浙江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让腐败者无机可乘,巩固“不敢”“不想”的成果。

针对许多案件暴露出违纪问题,浙江坚持以案促改,在查处后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推动系统性、行业性整改,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内部监督。如在查处案件中暴露出的公款存放违纪问题,浙江出台《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省市县三级启动专项整治,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中的违规行为。

据悉,今年浙江将重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社会交往负面清单、公职人员异常行为预警机制,健全行贿行为惩戒机制,着力在建立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斩断腐败利益链条和构建“防火墙”方面贡献更多浙江经验。

——彰显派驻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浙江在深度融合中增强政治敏感性,健全一线监督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派驻监督的协同性,持续增强派驻监督效能,擦亮“火眼金睛”。2018年,浙江开展了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审查调查职责,将省直单位派驻机构由35家减少至25家,以综合派驻为主,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力量更为集中。

为强化派驻机构监督的刚性,省纪委省监委建立派驻机构与委机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机制,实现协同监督、一体监督;明确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调查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和管辖权限,发挥合作办案的优势。

——释放巡视巡察“双剑合璧”的倍增效应

省委巡视组政治站位高、经验丰富、权威性强,能够有效破除“熟人社会”的难题。市县巡察组熟悉当地情况,巡察力量更加充足、手段更加丰富。为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双剑合璧”效应,浙江一体谋划,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机制,在彰显巡视巡察这一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优势上争当“领跑者”。

以专项巡察、提级巡视、交叉巡察等方式为抓手,浙江将巡视巡察拧成一股绳,巡视带动巡察,巡察配合巡视,省市县三级联动,有效提升了巡视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也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各地紧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持续跟踪问效、纠偏纠差,压紧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标本兼治。据统计,各市县党委换届以来,截至今年8月,全省共巡察市县管理党组织5744个,村(社)党组织21799个,巡察发现“三个聚焦”面上问题26.12万个,推动党纪政务处分5463人、移送司法机关635人。

——持续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亮剑

始终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作为重要任务,创造性发展运用“枫桥经验”“后陈经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为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提供纪律保障。

搭建信访“连心桥”。全省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在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起群众反映纪检问题平台,前移纪检接访工作,让群众信访“最多跑一地”。发挥数字优势,探索打造“数字纪检监察”平台,让群众信访举报“一次都不用跑”。

延伸基层监督网。在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在村级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将监察监督的触角再延伸,打造百姓家门口的 “监督哨”。

整治基层“微腐败”。浙江推动完善村(社区)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式管理、智慧化公开、多渠道监督,严肃查处、精准施治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啃食群众利益的“寄生虫”,努力提升问题线索办结率,消除基层乡镇(街道)自办案件空白点,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慈溪市纪委市监委开展庭审警示教育

 

以“小窗口”出彩为全省“大窗口”添彩

 

如何交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高分答卷,以无数个“小窗口”的出彩为全省“大窗口”添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昂扬的姿态、“赶考”的状态,高质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在浙江的生动实践,努力为“重要窗口”建设增添清廉底色。

杭州致力于成为深入践行“两个维护”的实践范例,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最直接、最具体、最生动的体现,全力做好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整治“回头看”等监督工作。

宁波打造与“重要窗口”相匹配的纪检监察铁军,开展监督检查,自查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情况;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

温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对民营经济的助推力、服务力、保障力,深化“三清单一承诺”的经验做法,开展“集中整治优环境、倾听诉求解难题、优化考评促提升”三大行动,推动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湖州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聚焦当前“三资”管理工作重点、热点和群众关注点,充分整合各方面工作力量和资源优势,以精准举措力促乡镇(街道)“三资”管理中心作用发挥、成效提升。

嘉兴突出改革导向,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先行先试优势,以智慧管理信息化和科技装备研究应用全国试点为契机,全面部署落实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

绍兴把“创造性运用‘枫桥经验’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全覆盖”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群众监督、注重矛盾化解等理念植入到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中,进一步加大实践探索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金华全力构建融合监督新机制,坚持工作一体谋划、力量一体调配、成果一体运用,建立健全以监督检查部门为枢纽、以巡察监督为带动、以派驻监督力量为支撑的日常监督格局,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协同,信息交流多向互通、问题线索联查联纠,实现监督质效最大化。

衢州落细落实“最多访一次”工作,细化完善信访举报预警预防、集成办理、质量考评机制和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纪检版”、“最多跑一地”改革的“延伸版”,推动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就地解决。

台州做好村级换届准备工作,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村社巡察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试行)》,分两个阶段稳步推开村社巡察全覆盖,坚决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扫除障碍。

舟山聚焦自贸试验区开放发展和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加大对事关舟山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重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丽水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基础性工程,作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性环节,深入开展县乡两级办信质量评查工作,确保把问题查清楚,把事实讲清楚,让结论过硬,让群众满意。

……

一个个“小窗口”,正打造成为“重要窗口”的金字招牌,书写了更多清廉浙江的华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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