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落地见效 |
|||
|
|||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陈 伟
2022年是浙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落地见效年、克难攻坚年、成果展示年。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袁家军在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大会上的讲话要求,在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成和副省长高兴夫的带领下,会同省编办切实发挥改革牵头职能作用,按照“8月底前全面展示、今年底前巩固提升、2025年更加成熟定型”三个节点要求,知重负重、担责尽责,重实干、强统筹、抓落实,全力推动国家试点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锚定目标明任务
对标落实党中央审定的试点工作方案,锚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中国示范区和更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目标,梳理明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重点任务。 改革任务上,聚焦更大范围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更大力度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进一步下沉执法权限和力量、全面推进执法监管数字化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个方面,全力推进14项改革落地见效。 主要指标上,力争到2022年底前,实现综合执法事项拓展到60%以上的执法领域,60%以上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60%以上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执法部门承担;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种类精简50%以上;85%以上的执法力量在县乡,其中乡镇(街道)占60%以上;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拓展到60件以上。 成果打造上,在“5+6+1+4”的改革体系架构下,聚焦围绕党建统领、社会治理、营商环境、文明规范、公平正义等可感知图景,以数字化改革为支撑,找准事项清单化、队伍正规化、行为规范化、协同机制化、过程数字化、监督常态化等突破性抓手,推动执法事项、执法队伍、执法层级、执法资源、执法标准、执法活动“大综合”,加快权力责任、协同指挥、监管执法、执法司法、监督评价、数据资源“一体化”,打造全覆盖监管、全闭环执法、全方位监督、全要素保障等方面标志性成果。
聚焦重点抓落实
聚焦“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难点、关键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突出浙江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加快构建统一话语体系,奋力打造标志性成果,努力为全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浙江方案、浙江智慧。 狠抓事项梳理。事项梳理是改革的基础。秉持“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全面梳理执法目录总清单,拓展综合执法清单,优化专业执法清单,完善乡镇执法清单,持续抓好动态管理,着力构建体系化、动态化、标准化的“1+3”执法事项管理体系。指导各地在全省统一目录基础上,因地制宜拓展综合执法事项范围,构建综合执法事项“基础库+自选库”。组织梳理长期未发生的“零执法”事项,分类提出处理意见,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 狠抓队伍整合。队伍整合是改革的关键。坚持“越往下基座越宽、力量部署越多”原则,统筹配置执法资源,调整优化执法层级,进一步下沉执法力量。在市县“1+8”执法队伍结构基础上,按照“应统尽统”要求,加大整合精简力度,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提升执法效能。逐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管理,妥善解决执法队伍混编混岗问题,确保人尽其用、履职到位。深入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细化执法人员“县属乡用”共管办法,提升乡镇统一协调指挥效能。 狠抓数字应用。数字应用既是改革的抓手,也是支撑。围绕“执法监管事项全上平台、执法协同全屏掌控、执法效能全程画像”目标任务,按照“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1+4+N+2”体系架构,加快打造全省执法监管决策大脑,最大限度推进协同指挥、监管检查、处罚办案、执法监督业务模块横向兼容、纵向贯通,迭代开发“综合查一次”、证据共享、两法衔接、执法复议诉讼一体化等场景应用,积极推动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与“基层治理四平台”联通贯通,加快实现全省执法监管一网通管、一体运行。 狠抓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改革的保障。梳理研究“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涉及需要在我省暂时调整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条款,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授权。坚持“立改废”并举,以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为龙头,及时推动修改、废止、调整滞后于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管要素、协同指挥、监管检查、处罚办案、执法监督等方面配套制度,加快构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狠抓执法规范。执法规范是改革的重点。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加强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等创新实践,努力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聚焦高频高危领域,梳理形成“监管一件事”,通过“综合查一次”等方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切实减少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建设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重塑机制添动力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打好国家改革试点各项任务落地落细的系统战、整体战。 坚持系统推进。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打好“发挥好一个改革协调小组作用、配强用好一个多跨改革工作专班、完善一个晾晒通报机制、开展一项专项改革督查、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报道活动”等“五个一”组合拳,协同协力推进,确保改革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坚持挂图作战。对标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科学处理大力推进和循序渐进之间的关系,按照“先易后难、急用先行”的要求,坚持“月安排、周计划、日销号”,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执法目录制定、执法队伍整合、应用平台打通、执法行为规范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改革任务。 坚持基层首创。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有机结合,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统筹起来,尊重基层首创,用好“一地创新、全省推广”机制,深入总结各地各部门的“最佳实践”,让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推的良好局面。 坚持争先创优。坚持担当尽责和容错免责相结合,聚焦执法质效和群众满意“双提升”,研究制定全流程“精准画像”改革指数和执法效能指数,推广“季目标、月评比、周晾晒”、赛马机制、揭榜挂帅等有效做法,推动各地各部门比学赶超、争先进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