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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重器”这样铸成

2021-04-19 16:47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岑文华

今日浙江记者  岑文华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的首台(套)产品,是国之重器,事关综合国力和国家安全,事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3月26日,在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新闻发布会上,一批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的首台(套)产品集中亮相,让世界看到浙江制造的“底气”。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重器”集中亮相

 

“就在上周,畅尔的五轴数控高速拉床在成都进行了小批量试产,46个小时完成了某飞机发动机8个压气机盘的连续加工,全部合格,评价为稳定、高效、高精度。”发布会上,浙江畅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绿高向大家报喜。

在过去,这类加工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核心部件“轮盘”的拉床长期依赖进口,单价最贵的上亿元。畅尔从2008年开始着手研发,到2018年成功研制第一代用于轮盘榫槽拉削的“四轴数控拉床”。如今,公司已启动第三代“六轴数控拉床”的科研攻关。“我们有信心,开发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的新一代拉床。”林绿高说。

这次发布的首台(套)产品中,还包括我省首次培育认定的两项国际首台(套)产品,代表了相关制造领域全球最先进的技术水平——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的200MW级特大型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是我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单机额定容量最大的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产品各项关键性能指标均超越国内外同类产品,整体技术达国际领先水平。该设备应用于“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级重点水利枢纽工程——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已安全高效运行1年。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的150万吨/年乙烯装置驱动用工业汽轮机,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最大单线乙烯装置,机组最大功率达到90000kw。这是我国工业装置关键设备国产化的一次重大技术突破,应用于大连恒力石化150万吨/年乙烯装置项目,改变了中国芳烃、乙二醇等化工产品长期高度依赖进口的局面。

奔腾激光的高功率智能激光切割自动上下料设备,纳晶科技的高性能量子点膜产品……据统计,2020年,浙江新增首台(套)装备216项、首批次新材料17项、首版次软件55项,首次培育国际首台(套)产品2项。这些产品,大多集中在浙江标志性产业链上,有效缓解了产业链“卡脖子”对产业的冲击,为全省工业特别是制造业“V”型反转、数字经济“逆势飞扬”贡献了力量。

 

探索久久为功

 

首台(套)产品体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掌控力,也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高质量、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对首台(套)产品的开发应用,浙江高度重视,坚持“综合集成、迭代升级、久久为功”。

2007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认定工作,此后不断完善认定激励、风险补偿、政府首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举措——

2010年,修订出台《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明确由省财政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2013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首台(套)产品风险补偿工作,当年共支持11个项目合计保费补助金额69.74万元;

2017年,出台《关于加快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从健全招投标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提高精准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

……

2020年以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浙江按照中央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要求,将制造业首台(套)应用补链实施办法作为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的重要切入口,一大批创新成果加速涌现。截至目前,全省累计认定首台(套)产品1279项。

去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明确工程化攻关、推广应用、政策落实、服务保障等支持措施,构建首台(套)产品大规模市场应用生态系统,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更好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意见》,到2025年,浙江将新培育首台(套)产品1200项左右,其中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国际首台(套)产品15项左右,建成以创新为导向的首台(套)产品遴选激励和推广应用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确保首台(套)产品大规模市场应用生态系统构建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政策迭代升级

 

在3月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正式发布。省经信厅厅长徐旭指出,《意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现了包括推广应用奖励在内的多项政策突破和保险补偿等政策迭代升级。

针对政策覆盖面不够广、认定数量较少等问题,在认定范围上“扩容”。在首台(套)装备工作基础上,将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及装备关键零部件等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完善遴选标准和程序,每年更新发布产品关键技术指标清单,达到指标要求的最优产品可纳入指导目录。在“增量”上,实现年均新培育首台(套)产品数量翻番(200项左右),同时通过“清单引导、标准认定”的产品只认定不奖励,但可享受保险补偿等推广应用政策,解决以往认定数量偏少问题。

针对推广政策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在认定奖励和推广应用上“加力”。强化认定奖励,每年分档认定一批国际、国内和省内首台(套)装备,最高给予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试行首台(套)装备应用奖励,按首台(套)类别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实行分档阶梯保险补偿机制,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可连续支持3年。

针对事后认定模式引导性不强等问题,在引导方式上“转轨”。新增“揭榜挂帅”等方式,主动引导企业牵头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并转化为首台(套)产品;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满足重大工程或重点产业链急需,每年滚动实施一批引领性的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目录。

浙江还发布了《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共545项。根据《意见》,首台(套)产品实行目录管理和退出机制,每年动态调整并发布《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同一产品纳入时间不超过3年;新纳入目录的产品技术性能优于已有产品的,已有产品退出目录。纳入目录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可享受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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