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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 ——《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解读
2024-12-15 15:19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方腾高

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社工部副部长、省信访局局长  方腾高


2024年6月,省委、省政府发布《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一部新时期规范我省信访工作、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地方性党内法规,也是我省信访工作现代化、法治化的重要制度成果,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深刻领会《办法》出台的时代背景及重要意义


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实践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多次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首推党政主要领导层层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制度,首开省领导下访接访先河,首提民呼我为工作机制,为推动我省信访工作发展提供了宝贵财富。

20多年来,浙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将信访工作纳入“八八战略”统筹谋划,融入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一体推进,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深入实施,放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本质要求中全面落实。

2023年,浙江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信访工作现代化试点省、7个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省份之一。全省上下锚定省域信访工作现代化先行目标,聚焦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构建“1311”信访工作法治化架构体系,深入实施信访源头治理、办理质效、监督效能、干部能力“四大提升行动”,形成了许多具有浙江鲜明辨识度的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在系统总结、吸收、提炼和固化我省信访工作现代化、法治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办法》,对于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保障《信访工作条例》在我省全面深入实施,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全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精准把握《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色规定


《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思维,坚持守正创新,充分体现浙江特色。

突出党建统领。《办法》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化我省长期坚持的“五级书记抓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深化完善“五级大接访”格局,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有机贯通的信访工作体系,确保信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突出系统观念。《办法》首次在党内法规层面将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有机贯通起来,强化信访工作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强化信访工作与数字化建设深度融合,推动构建包括信访、诉讼、调解、仲裁、复议等在内的一体化全链条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增强信访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突出源头治理。《办法》就“源头预防”单独成章,明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人民建议征集、信访矛盾常态化排查化解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和保障信访矛盾化解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息访在县域,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突出质效提升。《办法》紧紧围绕提升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质效这一核心,坚持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以实体正义检验程序正义,对分诉求登记、“双签双核两见面一现场”等我省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作出严密细致规定,构建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全流程闭环工作体系,确保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突出“双向规范”。《办法》注重平衡信访人和事权单位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对党委政府信访联合督导、信访工作重点管理、信访工作任期盘点和离任交接、涉嫌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移送等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也约束信访人行为,以“双向追责”倒逼“双向规范”,不断优化信访生态。

突出数智赋能。《办法》将“数字化建设”单独成章,对我省在全国率先构建集网络、电话、来信、走访“四位一体”的民呼我为统一平台,首创“民呼码”,设立信访工作法治指数等一系列特色做法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彰显信访工作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浙江特色。


●深入推进《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紧扣“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以全面落实《办法》为牵引,进一步放大格局、发挥优势,围绕一个“民”字,突出一个“责”字,坚持一个“法”字,注重一个“情”字,做深一个“实”字,统筹推进信访工作责任、源头治理、质效评查、民呼我为、干部队伍“五大体系”建设,深化开展领域类信访突出问题治理、重复信访问题治理、办理质效提升“三大攻坚行动”,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深入推进《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以勇敢立潮头、永远立潮头的奋斗者姿态持续推动我省信访工作走前列、作示范、创一流,为实现“两个不发生、两个下降、一个确保”目标、确保全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维护浙江“重要窗口”形象彰显信访担当。

在坚持信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上持续发力。始终牢记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站位,自觉把信访工作放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中定位谋划,放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中部署落实,厚植为民情怀,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办法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在推动责任落实上持续发力。以层层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为总抓手,不断深化“五级书记抓信访”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刚性约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务实管用的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事权单位责任和领导干部责任,事不避难,义不避责,攻坚克难,精心谋划,持续加大领域类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复信访问题治理力度,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包案等工作,扎实推动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化解。

在加强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持续深入开展信访源头治理提升行动,始终把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作为工作着力点,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字招牌,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打好行政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体化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建议征集等系列组合拳,加强信访“形”和“势”的分析研判,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防范在先、预防在前、化解在早。

在提升办理质效上持续发力。持续深入开展信访办理质效提升行动,坚持把精力和重心放在解决群众反映的“事”上,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要求,充分运用解决、解释、解困、解气“四解”工作法,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诉求,坚决防止重维稳轻维权、重程序到位轻实体化解、重信访事项处理轻“三项建议”提出的“三重三轻”现象。

在强化监督追责上持续发力。持续深入开展信访监督效能提升行动,持续加大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问题发生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健全涉嫌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落实落细信访工作任期盘点和离任交接制度,不断深化监督追责闭环体系,以严的基调、严的举措、严的氛围倒逼强化源头预防、提升办理质效、压实工作责任。

在增强干部能力上持续发力。大力倡导“六干”,坚持“干”字当头、实干担当、奋发有为,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规律性,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确保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持续深入开展信访干部能力提升行动,深化“双提升双推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信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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