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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2022年第十六期
聚力建设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2022-08-31 11:05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韩杰

浙江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  韩 杰

 

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的重要环节,是向新制度开放、向新市场开放、向新技术开放的重要内容。我们将锚定现代服务业强省目标,聚焦变革重塑,推进创新制胜,顺应数字化发展新趋势,充分利用数字化改革红利,以“458”系统架构为统领,加快构建数字贸易产业、平台、生态、制度、监管五大体系,打造数字产业集聚区、数字金融创新区、数字物流先行区、数字监管标杆区,凝神聚力建设以规则引领、要素集聚、产业发达、辐射力强为特征的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着力做强数字贸易产业体系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分级分类推进全省域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以杭州、宁波、义乌综试区为龙头,争创更多政策、制度和理论创新成果。持续开展“店开全球、品牌出海和独立站领航”行动,支持企业多平台多渠道布局,提升主体规模和国际竞争力。强化人才、金融、物流等配套支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赋能服务贸易,加快服务外包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众包众创、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做大做强,推动服务外包与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拓展国际技术合作网络,完善技术贸易促进体系。积极推动数字影视、数字出版、创意设计等新型文化服务出口,探索建设版权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内容品牌。

实施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计划。以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培育为切入点,围绕数字技术、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字平台四个维度,突出数字化引领,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加大对主体培育、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等的政策支持力度,发挥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产业支撑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通过“区域+项目清单”的竞争性遴选方式,各级联动择优扶持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全省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着力打造数字贸易平台体系

  

加强国家级服贸平台基地建设。全面深化杭州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进杭州、宁波两大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建设好数字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文化、地理信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中医药服务等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大服务贸易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力度。

高标准建设数字自贸区。探索打造数字贸易全产业链和数据全产业链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交换标准化建设,推动数据互联互通。探索完善数据及衍生品流通交易模式,构建数字确权、加工、存储、流通、交易产业链,推动打造杭州国际数字交易平台和浙江数据国际交易平台。

打造重大会展平台。依托浙江数字经济先发优势,以参与全球贸易规则制定、展示数字经济发展成果为目标,以专业化、数字化、场景化、国际化和线上线下联动为特色,高标准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加快发展展览新业态,提升展览设施、技术数字化水平,大力培育“数字孪生”云展会,打造“浙江数字会展”品牌。

  

着力营造数字贸易良好生态

  

大力培育数字化供应链。加快海外智慧物流平台——浙江海外仓服务在线建设和全球布局,培育一批智能化发展、多元化服务、本土化经营海外仓品牌。引导支持企业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建设全球售后公共服务中心,打造网络健全、服务优质、响应快速、便捷高效的数字化供应链体系。

引导数字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围绕五大功能定位建设,在自贸试验区谋划落地更多应用场景。有序扩大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申请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资质,稳健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国际结算业务。探索数字贸易出口信保新模式。

加快构建数字物流网络。加快实施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全国试点,支持龙头企业通过直营连锁、联合、兼并等形式扩展经营网络,支持物流骨干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在全球节点布局数字贸易中枢(eHub),完善全球智能物流骨干网,建设“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加快规划国际货运空港枢纽,做好第五航权货运航线开通工作。

  

着力创新数字贸易制度机制

  

对标前沿探索。积极对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前沿经贸协定,重点围绕数据转移自由化、个人信息安全化、金融科技合作等内容开展探索。

建强专业机构。加快建设省数字贸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团体联盟的标准化活动和标准研制,争创国家级数字贸易标准化组织。实体化运作“数字贸易标准化产学研联盟”,以产、学、研合作为抓手,统筹推进全省数字贸易领域标准化工作有序发展,提高标准制定、实施与监督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开展试点建设。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等建设为基础,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产业园区、贸易企业开展数字贸易标准化试点建设,重点在跨境电商、数字港口、数字支付、数字物流、数字平台等领域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打造出数字贸易标准化建设的浙江经验。


着力优化数字贸易监管服务

  

打造数字贸易“单一窗口”。依托数字化改革,聚焦推进数字服务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建设数字贸易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数字贸易“单一窗口”。通过综合集成外汇、商务等跨部门数据信息,精准实现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分析研判,完善业务审批、通关便利、惠企政策、开拓市场等各贸易环节服务,促进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

推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建立网信、商务等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加强数据安全实验室建设,提升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的“技术管网、技术治网”能力。在自贸区试验区内先行先试探索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打造集跨境数据监测、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等业务功能的一站式数据跨境服务平台,通过构建“机制、平台、中心”三位一体的工作路径,在全国形成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浙江样板”。

完善数字贸易纠纷解决机制。全面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定,着力预防和制止数字贸易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发挥互联网法院作用,推动跨境贸易法庭发展。健全驻外机构、行业商(协)会和涉案企业共同应对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渠道和争议解决机制,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加强诉讼指导和知识产权海外援助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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