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担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新使命 |
|||
|
|||
浙江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项永丹 近日召开的全省美丽城镇建设工作会议,吹响了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的号角。作为新时代浙江省城镇工作的总抓手,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是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带动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是打造大花园、建设美丽浙江的关键一环,是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载体。 全省建设系统将坚守城乡建设初心,坚决扛起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历史使命,认真对照“五美”目标,细化部署抓落实,深入实施“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加快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的新格局,全面带动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美丽浙江。 嘉善县大云镇
高水平推进
自2016年全省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1191个小城镇“旧貌换新颜”,功能短板显著改善,产业发展加快提升。浙江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对小城镇层面进行全面、彻底、全域环境整治的省份。秉持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自觉与担当,浙江率先在全国提出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以全省所有的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和独立于城区的街道为主要对象,开展美丽城镇创建,同时兼顾若干规模特大村,在更广阔空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与美丽县城、美丽乡村无缝衔接,实现浙江全域美丽。 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开展以“十个一”为标志的美丽城镇建设,即一条快速便捷的对外交通通道、一条串珠成链的美丽生态绿道,一张健全的雨污分流收集处理网、一张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网,一个功能复合的商贸场所、一个开放共享的文体场所,一个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体系、一个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体系、一个现代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一个高品质的镇村生活圈体系(简称“2道2网2场所4体系”),加快构建以小城镇政府驻地为中心、舒适便捷、宜居宜业的15分钟建成区生活圈和30分钟辖区生活圈,创造更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小城生活、乡村生活。 坚决落实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主线思路。聚焦更好地承接城市,以开展示范创建为载体,选取一批小城镇重点培育发展,努力打造成为都市区的卫星城、县域的副中心和特色发展的新引擎,为推进我省“四大建设”提供重要支撑;聚焦更好地带动乡村,提出美丽城镇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加快构建不同能级城镇提供不同层次功能、覆盖不同服务半径的镇村生活圈体系,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同质同权、社会治理共治共享。同时,突出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深化创新管理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用地保障、加快人口集聚、整合发展空间等五个方面的改革举措,进一步释放小城镇发展活力,避免就城镇论城镇、重项目轻机制,在更广维度、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坚决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导向。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小城镇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问题,把美丽城镇建设作为各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自觉行动和应有之义。在任务设定上,示范创建不急功近利、不下硬任务,保持定力,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在推进方式上,省里明确推进方向,各地根据发展定位和自身实际,自主申报,自主创建,量力而行;在工作导向上,坚持有底线、无上限,既强调立足共性,把美丽城镇建设的基本要求作为约束性指标,又强调要彰显个性,把美丽城镇建设的示范要求作为引领性指标,分类引导小城镇强化特色供给,实现从发展水平的差异化走向产业分工的差别化;在政策扶持上,强化激励导向,不撒“胡椒面”,省财政资金重点用于优秀县和26个加快发展县的以奖代补;在评价规则上,突出群众主体,把问需于民、问情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的要求贯穿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全过程,实现群众有获得感和干部有成就感的有机统一。
高质量建设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初心是消灭脏乱差,解决的是“形”;美丽城镇建设的使命是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升的是“魂”。全省建设系统要以践行初心使命的担当作为,用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抓实抓好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 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勇担“牵头之责”。立足高站位,把美丽城镇建设作为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实际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我省“四大建设”的重要支点和美丽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着力走好有浙江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坚持高标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按照“高质量、可执行、补短板、有规则、重持续”的工作标准,认真落实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咬定目标、持续推进,强化导向、久久为功。做到高聚合,建立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规划设计引领、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培育发展、生态宜居建设、改革创新驱动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展其长,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形成美丽城镇“大合唱”,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 以现代化建设为抓手,力行“建设之干”。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担当意识、百姓情怀的浙江建设文化,苦干实干,为美丽城镇“赋能增值”。让城镇更增绿色,扎实抓好垃圾分类,推动城镇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升污水治理水平,推进城镇排水雨污分流改造和清洁排放提标改造,样板城镇率先建成“污水零直排区”;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今年完成1500个标准化运维试点;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强环保节能技术创新应用。让城镇更加畅捷,强化“TOD”导向,实现10—30分钟对外交通快速接驳,引导各类交通方式与轨道交通“零换乘”接驳;坚持公交优先,倡导绿色出行,优化过境交通,打通断头路,缓解停车难,着力构建以人为本、内畅外联的多层次交通系统。让城镇更为宜居,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大力加强城镇住房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住房供需平衡、职住就近平衡;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打造“浙派民居”。让城镇更有温度,推进7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636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加快城乡万里绿道网串联成网;采用“绣花功夫”,保护好自然生态本底,传承好历史文化基因,营造好公共文化生活。让城镇更显智慧,加快网络设施数字化迭代,加强城镇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大脑”向城镇延伸,加快城镇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竞争力提升为核心,立牢“服务之本”。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群众满意导向,把“三服务”送到家、做到位、抓到底。当好服务基层的“勤务兵”,制定出台《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指南》《美丽城镇生活圈配置导则》《浙江省城镇环境和风貌长效管理标准》等配套文件,组建美丽城镇建设专家委员会,针对性提供涵盖设计、施工、产业、策划、金融、智慧等全领域、全周期服务,努力重塑城镇价值,加快打造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样板城镇。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以“最多跑一次”为引领,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智能化审批系统改造,保持领跑地位;推进供水供气报装改革,引导燃气等市政公用领域运营企业整合发展,简化流程,降低成本;培育发展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开放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和安全发展,打造“中国建造”标杆省。 |